6月 警示教育专栏信息

发布时间: 2021-01-04

深入推进日常监督 开设警示教育专栏

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纪委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工作,更好地学习领会纪检监察相关政策法规,深入开展日常警示教育,推出了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警示教育专栏。专栏以微信群定期推送的形式宣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、《监察法》《刑法》有关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条文的解读、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,对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,坚持警示教育前移,以案为鉴,以案促改。

专栏2020年第1期推送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并附典型案例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其犯罪主体就是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上述人员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即构成本罪。本罪的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后纷纷表示,很可能由于工作的疏忽失误触犯国家法律,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更加尽职尽责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在签订合同时审慎核实、严格履职,不给国家和集团造成不应有的损失。此举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,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筑紧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,自觉抵御腐败行为,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环境。专栏还将陆续推出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的解读、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触犯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其相关内容。

体育集团纪委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,把教育作为工作重点,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、拒腐防变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,切实做到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,为集团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,为谱写辽宁体育产业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!

一是教育党员干部坚定信念,提高自我约束能力。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,究其原因,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,少数党员干部在金钱、官位、名利的诱惑下,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,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,出现了“只讲实惠,不讲理想;只讲索取,不讲奉献;只讲钱财,不讲原则”等现象。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,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,坚定自己的信念,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提高自我约束能力,提高自我警省能力,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,过好权利关、金钱关、人情关,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,抵御住各种诱惑,立于不败之地。

二是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学习,提高拒腐防变能力。“以史为镜,可以知兴替;以人为镜,可以知得失”。因此,要时时处处要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,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,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在价值观上,我们也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,既要讲贡献,也要讲回报,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。求真务实,与时俱进。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、思想道德关、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,要时时注重学习,处处加强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,加强党性修养,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,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。

三是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,提高自我警省能力。通过观看警示片和我们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违规等案件,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。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。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,一旦贪欲膨胀、利欲熏心,就会丧失理想信念,在金钱面前打败仗;一旦追逐名利、捞取功名,就会导致急功近利,贻误事业的发展;一旦恃权轻法、心存侥幸,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,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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